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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1年3月4日
投資的限制與陷阱-2/3
真話說一半常常是彌天大謊~班哲明.富蘭克林(美國哲學家)
在上一篇「投資的限制與陷阱-第1部曲」中,小強們找到了如何在投資人恐懼時貪婪的方法,但是有了弓,還缺了箭,仍然無法成為制敵的武器,如果沒能在貪婪時恐懼,那投資能獲利還真的是天大的謊言。前面提過,自然人的投資操作是遵循「買進-持有-賣出」三個步驟,少了賣出的動作,基本上並不符合一般人的投資需求與利益。所有先前所提過的定時投資法都有一個共通的缺點,都只是強調買進的藝術,完全沒有賣出的機制,也就是「停利」的概念,所以隨時可見紙上富貴的情況發生。
我們從以下的例子可以略見端倪:從1988年12月31日至2008年12月31日止的240個月份期間,假設有二位投資人每月分別以10,000元定時定額投資台股指數,甲君遵守一般理財專家建議,持續不間斷扣款,沒有加諸任何作為;乙君除了不間斷扣款之外,還採用了「到達獲利目標就停利」的機制。一個細小的策略差異將會造就完全不同的結果:
甲君-沒有停利機制的策略:
在240個月的期間,甲君遵守定時定額的投資紀律,不間斷的進行扣款,最終投入本金合計2,400,000元,不過投資過程所呈現的績效卻有如雲霄飛車,高低起伏落差極大,其程度並不亞於單筆投資。
這20年間出現過三件大事:1997年亞洲金融風暴讓努力了8年(1989~1996)的定時定額獲利從824,129歸零;2000年網通泡沫讓持續了11年(1989~2000)的定時定額從獲利973,616轉成虧損541,538;2008年次貸風暴讓堅持了19年(1989~2008)的定時定額從獲利1,428,788反倒虧損600,751;最後,好不容易成就了20年的定時定額悲情地以虧損529,383告終!何以如此?
大家似乎都忽略一件事,定時定額以分散投資方式消弭擇時因子的效果,是會隨著部位的累積而逐漸遞減,第12個月的10,000元扣款佔當時整體部位的1/12,而第240個月的10,000元扣款則佔當時總部位的1/240,因此前者對當時部位的影響性是後者的20倍,就因為如此,定時定額越久,它所展現的特性就跟單筆投資越來越像,越來越無法彰顯定時投資法分散風險的優勢。
乙君-加入20%停利機制的策略:
乙君在240月的投資過程中,一共掌握了11次停利機會,實現利益合計468,644元,而最後以獲利403,723結束投資,與甲君的投資結果有著天壤之別。不過甲君與乙君之間並無法做全面性的比較,原因在於,乙君一旦停利之後,所回收的資金並未再次投入市場,而是以現金方式保留,造成在這個例子中,乙君真正所使用到的資金僅有490,000元,而不是2,400,000元。
這種狀況有兩層意義,一是乙君僅靠著停利機制就可以以490,000元度過各種金融危機並獲得403,723元的利潤,IRR報酬率高達20.44%,可見這部分的資金使用效率非常高;二是這種狀況形同有高達1,910,000元資金處於閒置狀態,若能加以有效管理運作,整體部位的報酬金額將會更高,關於這點,我們會在後面章節提出解決方法。不過無論如何,這並無法掩蓋20年下來,乙君獲利、甲君虧損的事實,也無損於停利機制在定時投資法中所扮演的關鍵角色。
缺乏停利機制的定時投資法,好比幾部一起評比的進口汽車,各有各的強項,有的內裝好,有的操控性佳,有的則是安全性高,但共通點就是沒有煞車,雖然都可以隨意猛踩油門加速朝目標前進,但卻沒有能力避免突發的意外事故,一旦金融危機發生,投資人所遭受的衝擊就會特別慘重。
不過也不是有了停利機制就代表投資人的目標就可順利達成,就像車子在爬坡時,不斷踩剎車不但無助於安全,反而讓車子更耗油,而在下坡時,減少剎車次數雖然可以省油,卻會增加行車危險,因此審視車況與路況作出適當的剎車反應才是正確之道。而停利的設定也是同樣的道理,一個過高的數字可能會讓投資部位無法產生停利,或可能要犧牲其他資源(如時間或資本)來達成,而過低的數字可能會讓投資部位時常產生停利,造成整體資金運用效率不彰、整體投資報酬率下降的現象,所以必須檢視投資標的在不同停利點下的成本效益狀況,尋找一個適當的停利數字。
表一為2000年1月1日至2010年8月31日期間,每月10,000元定時定額投資台股指數,不同停利點所需的資金成本與產生的報酬效益統計表,從表中6組數據來看,停利點越高(35%),停利次數會越低(只有1次),而總獲利或許較高(388,554元),不過時間(84.1個月)與資金的成本(840,000元)也較大,這樣不一定會產生最大的效益(IRR:8.74%;資金回報率:46.26%)。
而停利點越低(10%),停利次數會越高(9次),雖然時間(45.5個月)與資金的成本(460,000元)較低,但總獲利也跟著降低(132.273元),如此所產生的效益也不會是最佳(IRR:8.45%;資金回報率:28.75%),而最後評估的結果,最適停利點就會落在20%或25%上。當然,這個答案並不是針對所有的定時定額投資標的一體適用,評估的過程中,必須將有限的投資資本、有限的投資期間與各類型共同基金的質量分析納入考量,才能找出最適當的停利數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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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上一篇「投資的限制與陷阱-第1部曲」中,小強們找到了如何在投資人恐懼時貪婪的方法,但是有了弓,還缺了箭,仍然無法成為制敵的武器,如果沒能在貪婪時恐懼,那投資能獲利還真的是天大的謊言。前面提過,自然人的投資操作是遵循「買進-持有-賣出」三個步驟,少了賣出的動作,基本上並不符合一般人的投資需求與利益。所有先前所提過的定時投資法都有一個共通的缺點,都只是強調買進的藝術,完全沒有賣出的機制,也就是「停利」的概念,所以隨時可見紙上富貴的情況發生。
我們從以下的例子可以略見端倪:從1988年12月31日至2008年12月31日止的240個月份期間,假設有二位投資人每月分別以10,000元定時定額投資台股指數,甲君遵守一般理財專家建議,持續不間斷扣款,沒有加諸任何作為;乙君除了不間斷扣款之外,還採用了「到達獲利目標就停利」的機制。一個細小的策略差異將會造就完全不同的結果:
甲君-沒有停利機制的策略:
在240個月的期間,甲君遵守定時定額的投資紀律,不間斷的進行扣款,最終投入本金合計2,400,000元,不過投資過程所呈現的績效卻有如雲霄飛車,高低起伏落差極大,其程度並不亞於單筆投資。
這20年間出現過三件大事:1997年亞洲金融風暴讓努力了8年(1989~1996)的定時定額獲利從824,129歸零;2000年網通泡沫讓持續了11年(1989~2000)的定時定額從獲利973,616轉成虧損541,538;2008年次貸風暴讓堅持了19年(1989~2008)的定時定額從獲利1,428,788反倒虧損600,751;最後,好不容易成就了20年的定時定額悲情地以虧損529,383告終!何以如此?
大家似乎都忽略一件事,定時定額以分散投資方式消弭擇時因子的效果,是會隨著部位的累積而逐漸遞減,第12個月的10,000元扣款佔當時整體部位的1/12,而第240個月的10,000元扣款則佔當時總部位的1/240,因此前者對當時部位的影響性是後者的20倍,就因為如此,定時定額越久,它所展現的特性就跟單筆投資越來越像,越來越無法彰顯定時投資法分散風險的優勢。
乙君-加入20%停利機制的策略:
乙君在240月的投資過程中,一共掌握了11次停利機會,實現利益合計468,644元,而最後以獲利403,723結束投資,與甲君的投資結果有著天壤之別。不過甲君與乙君之間並無法做全面性的比較,原因在於,乙君一旦停利之後,所回收的資金並未再次投入市場,而是以現金方式保留,造成在這個例子中,乙君真正所使用到的資金僅有490,000元,而不是2,400,000元。
這種狀況有兩層意義,一是乙君僅靠著停利機制就可以以490,000元度過各種金融危機並獲得403,723元的利潤,IRR報酬率高達20.44%,可見這部分的資金使用效率非常高;二是這種狀況形同有高達1,910,000元資金處於閒置狀態,若能加以有效管理運作,整體部位的報酬金額將會更高,關於這點,我們會在後面章節提出解決方法。不過無論如何,這並無法掩蓋20年下來,乙君獲利、甲君虧損的事實,也無損於停利機制在定時投資法中所扮演的關鍵角色。
缺乏停利機制的定時投資法,好比幾部一起評比的進口汽車,各有各的強項,有的內裝好,有的操控性佳,有的則是安全性高,但共通點就是沒有煞車,雖然都可以隨意猛踩油門加速朝目標前進,但卻沒有能力避免突發的意外事故,一旦金融危機發生,投資人所遭受的衝擊就會特別慘重。
不過也不是有了停利機制就代表投資人的目標就可順利達成,就像車子在爬坡時,不斷踩剎車不但無助於安全,反而讓車子更耗油,而在下坡時,減少剎車次數雖然可以省油,卻會增加行車危險,因此審視車況與路況作出適當的剎車反應才是正確之道。而停利的設定也是同樣的道理,一個過高的數字可能會讓投資部位無法產生停利,或可能要犧牲其他資源(如時間或資本)來達成,而過低的數字可能會讓投資部位時常產生停利,造成整體資金運用效率不彰、整體投資報酬率下降的現象,所以必須檢視投資標的在不同停利點下的成本效益狀況,尋找一個適當的停利數字。
表一為2000年1月1日至2010年8月31日期間,每月10,000元定時定額投資台股指數,不同停利點所需的資金成本與產生的報酬效益統計表,從表中6組數據來看,停利點越高(35%),停利次數會越低(只有1次),而總獲利或許較高(388,554元),不過時間(84.1個月)與資金的成本(840,000元)也較大,這樣不一定會產生最大的效益(IRR:8.74%;資金回報率:46.26%)。
而停利點越低(10%),停利次數會越高(9次),雖然時間(45.5個月)與資金的成本(460,000元)較低,但總獲利也跟著降低(132.273元),如此所產生的效益也不會是最佳(IRR:8.45%;資金回報率:28.75%),而最後評估的結果,最適停利點就會落在20%或25%上。當然,這個答案並不是針對所有的定時定額投資標的一體適用,評估的過程中,必須將有限的投資資本、有限的投資期間與各類型共同基金的質量分析納入考量,才能找出最適當的停利數字。
投資的限制與陷阱-2/3
真話說一半常常是彌天大謊~班哲明.富蘭克林(美國哲學家)
在上一篇「投資的限制與陷阱-第1部曲」中,小強們找到了如何在投資人恐懼時貪婪的方法,但是有了弓,還缺了箭,仍然無法成為制敵的武器,如果沒能在貪婪時恐懼,那投資能獲利還真的是天大的謊言。前面提過,自然人的投資操作是遵循「買進-持有-賣出」三個步驟,少了賣出的動作,基本上並不符合一般人的投資需求與利益。所有先前所提過的定時投資法都有一個共通的缺點,都只是強調買進的藝術,完全沒有賣出的機制,也就是「停利」的概念,所以隨時可見紙上富貴的情況發生。
我們從以下的例子可以略見端倪:從1988年12月31日至2008年12月31日止的240個月份期間,假設有二位投資人每月分別以10,000元定時定額投資台股指數,甲君遵守一般理財專家建議,持續不間斷扣款,沒有加諸任何作為;乙君除了不間斷扣款之外,還採用了「到達獲利目標就停利」的機制。一個細小的策略差異將會造就完全不同的結果:
甲君-沒有停利機制的策略:
在240個月的期間,甲君遵守定時定額的投資紀律,不間斷的進行扣款,最終投入本金合計2,400,000元,不過投資過程所呈現的績效卻有如雲霄飛車,高低起伏落差極大,其程度並不亞於單筆投資。
這20年間出現過三件大事:1997年亞洲金融風暴讓努力了8年(1989~1996)的定時定額獲利從824,129歸零;2000年網通泡沫讓持續了11年(1989~2000)的定時定額從獲利973,616轉成虧損541,538;2008年次貸風暴讓堅持了19年(1989~2008)的定時定額從獲利1,428,788反倒虧損600,751;最後,好不容易成就了20年的定時定額悲情地以虧損529,383告終!何以如此?
大家似乎都忽略一件事,定時定額以分散投資方式消弭擇時因子的效果,是會隨著部位的累積而逐漸遞減,第12個月的10,000元扣款佔當時整體部位的1/12,而第240個月的10,000元扣款則佔當時總部位的1/240,因此前者對當時部位的影響性是後者的20倍,就因為如此,定時定額越久,它所展現的特性就跟單筆投資越來越像,越來越無法彰顯定時投資法分散風險的優勢。
乙君-加入20%停利機制的策略:
乙君在240月的投資過程中,一共掌握了11次停利機會,實現利益合計468,644元,而最後以獲利403,723結束投資,與甲君的投資結果有著天壤之別。不過甲君與乙君之間並無法做全面性的比較,原因在於,乙君一旦停利之後,所回收的資金並未再次投入市場,而是以現金方式保留,造成在這個例子中,乙君真正所使用到的資金僅有490,000元,而不是2,400,000元。
這種狀況有兩層意義,一是乙君僅靠著停利機制就可以以490,000元度過各種金融危機並獲得403,723元的利潤,IRR報酬率高達20.44%,可見這部分的資金使用效率非常高;二是這種狀況形同有高達1,910,000元資金處於閒置狀態,若能加以有效管理運作,整體部位的報酬金額將會更高,關於這點,我們會在後面章節提出解決方法。不過無論如何,這並無法掩蓋20年下來,乙君獲利、甲君虧損的事實,也無損於停利機制在定時投資法中所扮演的關鍵角色。
缺乏停利機制的定時投資法,好比幾部一起評比的進口汽車,各有各的強項,有的內裝好,有的操控性佳,有的則是安全性高,但共通點就是沒有煞車,雖然都可以隨意猛踩油門加速朝目標前進,但卻沒有能力避免突發的意外事故,一旦金融危機發生,投資人所遭受的衝擊就會特別慘重。
不過也不是有了停利機制就代表投資人的目標就可順利達成,就像車子在爬坡時,不斷踩剎車不但無助於安全,反而讓車子更耗油,而在下坡時,減少剎車次數雖然可以省油,卻會增加行車危險,因此審視車況與路況作出適當的剎車反應才是正確之道。而停利的設定也是同樣的道理,一個過高的數字可能會讓投資部位無法產生停利,或可能要犧牲其他資源(如時間或資本)來達成,而過低的數字可能會讓投資部位時常產生停利,造成整體資金運用效率不彰、整體投資報酬率下降的現象,所以必須檢視投資標的在不同停利點下的成本效益狀況,尋找一個適當的停利數字。
表一為2000年1月1日至2010年8月31日期間,每月10,000元定時定額投資台股指數,不同停利點所需的資金成本與產生的報酬效益統計表,從表中6組數據來看,停利點越高(35%),停利次數會越低(只有1次),而總獲利或許較高(388,554元),不過時間(84.1個月)與資金的成本(840,000元)也較大,這樣不一定會產生最大的效益(IRR:8.74%;資金回報率:46.26%)。
而停利點越低(10%),停利次數會越高(9次),雖然時間(45.5個月)與資金的成本(460,000元)較低,但總獲利也跟著降低(132.273元),如此所產生的效益也不會是最佳(IRR:8.45%;資金回報率:28.75%),而最後評估的結果,最適停利點就會落在20%或25%上。當然,這個答案並不是針對所有的定時定額投資標的一體適用,評估的過程中,必須將有限的投資資本、有限的投資期間與各類型共同基金的質量分析納入考量,才能找出最適當的停利數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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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上一篇「投資的限制與陷阱-第1部曲」中,小強們找到了如何在投資人恐懼時貪婪的方法,但是有了弓,還缺了箭,仍然無法成為制敵的武器,如果沒能在貪婪時恐懼,那投資能獲利還真的是天大的謊言。前面提過,自然人的投資操作是遵循「買進-持有-賣出」三個步驟,少了賣出的動作,基本上並不符合一般人的投資需求與利益。所有先前所提過的定時投資法都有一個共通的缺點,都只是強調買進的藝術,完全沒有賣出的機制,也就是「停利」的概念,所以隨時可見紙上富貴的情況發生。
我們從以下的例子可以略見端倪:從1988年12月31日至2008年12月31日止的240個月份期間,假設有二位投資人每月分別以10,000元定時定額投資台股指數,甲君遵守一般理財專家建議,持續不間斷扣款,沒有加諸任何作為;乙君除了不間斷扣款之外,還採用了「到達獲利目標就停利」的機制。一個細小的策略差異將會造就完全不同的結果:
甲君-沒有停利機制的策略:
在240個月的期間,甲君遵守定時定額的投資紀律,不間斷的進行扣款,最終投入本金合計2,400,000元,不過投資過程所呈現的績效卻有如雲霄飛車,高低起伏落差極大,其程度並不亞於單筆投資。
這20年間出現過三件大事:1997年亞洲金融風暴讓努力了8年(1989~1996)的定時定額獲利從824,129歸零;2000年網通泡沫讓持續了11年(1989~2000)的定時定額從獲利973,616轉成虧損541,538;2008年次貸風暴讓堅持了19年(1989~2008)的定時定額從獲利1,428,788反倒虧損600,751;最後,好不容易成就了20年的定時定額悲情地以虧損529,383告終!何以如此?
大家似乎都忽略一件事,定時定額以分散投資方式消弭擇時因子的效果,是會隨著部位的累積而逐漸遞減,第12個月的10,000元扣款佔當時整體部位的1/12,而第240個月的10,000元扣款則佔當時總部位的1/240,因此前者對當時部位的影響性是後者的20倍,就因為如此,定時定額越久,它所展現的特性就跟單筆投資越來越像,越來越無法彰顯定時投資法分散風險的優勢。
乙君-加入20%停利機制的策略:
乙君在240月的投資過程中,一共掌握了11次停利機會,實現利益合計468,644元,而最後以獲利403,723結束投資,與甲君的投資結果有著天壤之別。不過甲君與乙君之間並無法做全面性的比較,原因在於,乙君一旦停利之後,所回收的資金並未再次投入市場,而是以現金方式保留,造成在這個例子中,乙君真正所使用到的資金僅有490,000元,而不是2,400,000元。
這種狀況有兩層意義,一是乙君僅靠著停利機制就可以以490,000元度過各種金融危機並獲得403,723元的利潤,IRR報酬率高達20.44%,可見這部分的資金使用效率非常高;二是這種狀況形同有高達1,910,000元資金處於閒置狀態,若能加以有效管理運作,整體部位的報酬金額將會更高,關於這點,我們會在後面章節提出解決方法。不過無論如何,這並無法掩蓋20年下來,乙君獲利、甲君虧損的事實,也無損於停利機制在定時投資法中所扮演的關鍵角色。
缺乏停利機制的定時投資法,好比幾部一起評比的進口汽車,各有各的強項,有的內裝好,有的操控性佳,有的則是安全性高,但共通點就是沒有煞車,雖然都可以隨意猛踩油門加速朝目標前進,但卻沒有能力避免突發的意外事故,一旦金融危機發生,投資人所遭受的衝擊就會特別慘重。
不過也不是有了停利機制就代表投資人的目標就可順利達成,就像車子在爬坡時,不斷踩剎車不但無助於安全,反而讓車子更耗油,而在下坡時,減少剎車次數雖然可以省油,卻會增加行車危險,因此審視車況與路況作出適當的剎車反應才是正確之道。而停利的設定也是同樣的道理,一個過高的數字可能會讓投資部位無法產生停利,或可能要犧牲其他資源(如時間或資本)來達成,而過低的數字可能會讓投資部位時常產生停利,造成整體資金運用效率不彰、整體投資報酬率下降的現象,所以必須檢視投資標的在不同停利點下的成本效益狀況,尋找一個適當的停利數字。
表一為2000年1月1日至2010年8月31日期間,每月10,000元定時定額投資台股指數,不同停利點所需的資金成本與產生的報酬效益統計表,從表中6組數據來看,停利點越高(35%),停利次數會越低(只有1次),而總獲利或許較高(388,554元),不過時間(84.1個月)與資金的成本(840,000元)也較大,這樣不一定會產生最大的效益(IRR:8.74%;資金回報率:46.26%)。
而停利點越低(10%),停利次數會越高(9次),雖然時間(45.5個月)與資金的成本(460,000元)較低,但總獲利也跟著降低(132.273元),如此所產生的效益也不會是最佳(IRR:8.45%;資金回報率:28.75%),而最後評估的結果,最適停利點就會落在20%或25%上。當然,這個答案並不是針對所有的定時定額投資標的一體適用,評估的過程中,必須將有限的投資資本、有限的投資期間與各類型共同基金的質量分析納入考量,才能找出最適當的停利數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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